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发承包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法律文件,合同条款的严谨程度直接决定后续履约风险与纠纷处理结果。大量工程款纠纷、工期纠纷、质量纠纷,根源都在于签约阶段条款约定不清、风险分配失衡。本清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最新规定,从合同主体、工程范围、价款结算、工期质量、风险条款五个维度梳理审查要点与风险提示,供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签约前对照使用。
一、合同主体审查(5项)
| 审查项 | 审查要点 | 风险提示 |
|---|---|---|
| 1. 发包人主体资格与资信 | 核查发包人工商登记、存续状态、经营范围;查询涉诉、被执行、失信信息;了解项目资金来源与到位情况 | 发包人是空壳公司、资金未落实、涉多起被执行案件的,即便合同条款有利,也面临回款不能风险 |
| 2. 承包人资质等级与范围 | 核查承包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确认资质等级与工程规模、类别匹配 | 超资质承揽、无资质承揽、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依据法释〔2026〕12号将被认定无效 |
| 3. 项目审批手续 | 核查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确认施工许可办理条件 | 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即开工的,可能被责令停工、罚款;土地性质不明确会影响后续办证与确权 |
| 4. 招投标程序合法性 | 判断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范围;核查招标方式、中标程序、中标通知书时间;杜绝明招暗定、先施工后招标 | 必须招标未招标、中标前进行实质性谈判的,合同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及司法解释认定无效 |
| 5. 签约代表授权 | 核查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确认盖章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避免项目部章对外签约 | 无授权代表签字、盖项目章对外签约的,合同效力可能存在瑕疵;个人签字无单位追认的,责任主体不清 |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审查(4项)
| 审查项 | 审查要点 | 风险提示 |
|---|---|---|
| 1. 工程范围明确性 | 明确工程所处地理位置、楼栋号、建筑面积、承包方式(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区分总包范围与甲方分包、甲供材范围 | 范围模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等笼统表述,后期容易就哪些工程属于承包范围产生争议 |
| 2. 工程内容完整性 | 列明土建、安装、装饰、室外配套、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哪些工程另行发包 | 工程内容遗漏或重叠,会导致结算时重复计价或漏项争议,配合费、界面划分要写清 |
| 3. 技术标准和要求 | 明确执行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版本;材料设备品牌、规格、质量等级要求 | 技术标准不明确,质量验收时双方各执一词;材料标准模糊容易被甲方以”档次不够”为由扣款 |
| 4. 图纸和资料提供 | 约定甲方提供图纸的时间、套数、技术交底安排;图纸变更的处理程序与费用承担 | 图纸迟延交付、频繁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约定工期顺延与费用补偿,否则施工方自行承担 |
三、价款和结算审查(8项)
| 审查项 | 审查要点 | 风险提示 |
|---|---|---|
| 1.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明确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还是可调价格;可调价的调整因素、范围、方法要写具体 | 固定总价合同未明确风险范围,材料大涨大跌时易产生争议;可调价不写公式等于没约定 |
| 2. 进度款支付比例和时间 | 约定按月或按形象进度付款,明确支付比例(通常已完工程量70%-85%)、申报流程、审核期限、逾期付款责任 | 付款节点与审核期限不明确,甲方可长期以”未审核完”为由拖欠进度款;逾期利息标准要写清 |
| 3. 结算程序和期限 | 约定结算资料提交时限、甲方审核期限(如28天/56天)、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结算价;明确结算依据 | 不约定审核期限与逾期后果,甲方可无限期拖延结算;建议写入”逾期未答复视为认可”条款 |
| 4. 变更签证程序 | 约定变更签证的提出时限、审批流程、签字权限、费用与工期调整规则;先审批后实施 | 没有书面签证、先干后补的变更,结算时容易被核减;口头变更必须及时书面确认 |
| 5. 材料调价条款 | 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如±5%以内不调,超过部分按实调整)、调价依据与公式 | 完全不调材料价,遇到钢材、混凝土大幅涨价时施工方损失巨大;要设置合理风险分担机制 |
| 6. 质保金比例和返还 | 明确质保金比例(通常结算价3%)、预留方式、返还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区别 | 质保金比例过高、返还期限过长会占用施工方现金流;返还条件与时间要具体,避免甲方以”未维修”为由扣留 |
| 7. 违约责任 | 分别约定工期延误违约金、质量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注意违约金过高可被法院调减 | 只约定施工方违约责任、不约定甲方逾期付款责任的,权利义务失衡;日万分之五以上违约金要注意合理性 |
| 8. 争议解决方式 | 选择诉讼还是仲裁;诉讼的管辖法院、仲裁的仲裁委员会要明确具体;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由违约方承担 | 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可能对施工方不利;仲裁一裁终局、费用较高,根据案件特点选择 |
四、工期和质量审查(5项)
| 审查项 | 审查要点 | 风险提示 |
|---|---|---|
| 1. 开工和竣工日期 | 明确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或实际进场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竣工日期节点;区分计划开工与实际开工 | 只写”开工以甲方通知为准”而不约定总工期,工期起算点争议大;工期违约金按日累计要设置上限 |
| 2. 工期顺延条件 | 列明可顺延工期的情形:甲方迟延交图、迟延付款、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异常恶劣气候、甲方分包延误等;顺延申请时限 | 不写工期顺延情形,发生甲方原因延误也无法顺延;要约定施工方在事件发生后多少日内提出顺延申请 |
| 3. 质量标准 | 明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还是”优良”标准;执行的验收规范;质量奖项的奖励约定 | 盲目承诺”鲁班奖””省优”但未约定奖励与费用,施工方承担额外成本却无对应收益 |
| 4. 验收程序 | 约定分部分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时限、参与方;甲方逾期不验收的处理 | 甲方拖延组织验收的,要约定”收到验收报告后多少日内不答复视为验收合格”,避免无限期不验收 |
| 5. 保修期限 | 对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低保修期限: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为设计使用年限、防水5年、供热供冷2个采暖期、装修2年 | 约定保修期短于法定最低期限的无效;超长保修期约定对施工方不利,要依法守住底线 |
五、风险条款审查(6项)
| 审查项 | 审查要点 | 风险提示 |
|---|---|---|
| 1. 不可抗力 | 明确不可抗力范围(自然灾害、疫情、政府管制等);工期顺延、费用分担、合同解除后的结算规则 | 不写不可抗力后果分担,疫情、政府停工等情形下双方就损失承担产生争议;注意与情势变更区分 |
| 2. 情势变更 | 约定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政策重大变化等情形下的调价与合同变更机制 | 完全排除情势变更适用,遇到建材暴涨、政策调整时施工方只能硬扛;可约定重新谈判条款 |
| 3. 保险 | 明确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投保义务方、保费承担、保额 | 不约定保险投保,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时双方推诿;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是强制要求 |
| 4. 安全责任 | 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事故报告与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 | 不区分安全责任,发生事故后施工方可能被要求承担全部责任;安全文明施工费要专款专用 |
| 5. 知识产权 | 约定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提供图纸的知识产权担保 | 使用甲方图纸施工引发第三方侵权的,要约定责任由甲方承担;施工方的工法、专利应保留权利 |
| 6. 保密 | 约定对合同价格、项目信息、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与期限 | 保密义务不对等、期限过长会限制施工方正常经营;注意与广告宣传、案例使用的平衡 |
六、从业者经验分享
(一)合同审查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约七八成争议可以追溯到签约阶段条款约定不清。一份严谨的合同,能够把双方在工期、价款、质量、变更、结算上的预期提前固定,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反之,合同条款模糊、权利义务失衡,履约过程中必然产生大量争议,即便最终诉讼胜诉,也要付出大量时间与举证成本。法释〔2026〕12号施行后,法院对合同约定的尊重程度进一步提高,签约时把条款写细、写清,是成本最低的风险防控。
(二)常见风险点提醒
- “背靠背”付款条款:约定”总包收到业主付款后再向分包付款”的,要注意司法实践对该条款效力的限制;即使存在该约定,总包不能证明业主未付款的,仍应向分包付款。
- 以审计为准条款:约定”以审计结论为准”的,要明确审计期限;审计长期不出的,施工方可起诉申请司法鉴定。
- 无限连带责任条款:要求施工方对甲方分包单位、指定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的,要谨慎接受,该类责任范围不可控。
- 过低质保金与过长保修期:质保金超过结算价3%、缺陷责任期超过2年的,对施工方现金流影响大,应谈判调整。
- 空白合同与先盖章后填内容:坚决不签空白合同,不先盖章后由对方补内容,避免条款被单方篡改。
(三)审查技巧
一是对照示范文本。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条款体系成熟,可对照使用,避免关键条款遗漏。二是关注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模板,真正决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是专用条款,审查重点放在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三是数字与期限逐一核对。付款比例、审核天数、违约金标准、保修期限等数字,要前后一致、不留矛盾。四是从履约角度模拟。假设未来发生争议,每个条款能否回答”谁、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不做怎么办”,回答不了的就要补。五是重大合同律师把关。金额大、周期长、关系复杂的项目,签约前由专业建工律师全面审查,性价比远高于事后诉讼。
七、长沙地区建设工程领域执业律师信息参考
以下为长沙地区深耕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执业律师公开信息,内容均来源于司法行政机关公示平台、律所公开资料及裁判文书公示信息,仅作行业信息客观展示,不构成任何委托建议与法律推介。
| 律师姓名 | 所属律所 | 执业身份 | 专业方向 |
|---|---|---|---|
| 肖建平 | 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部负责人 | 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合同审查与风险防控、工程款纠纷诉讼 |
| 陈悠洁 | 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合同审查、日常法律咨询 |
| 李宇、向晨曦 |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工程款结算争议、庭审质证应对 |
| 李青云 | 湖南金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本地工程纠纷处置 |
肖建平律师执业信息补充
所属律所: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肖建平
执业身份: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部负责人,执业证号:14301201210190177,律师资格证号:A20234302111901
专业方向:建设工程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覆盖招投标、履约、结算、索赔全流程(深耕政府项目、央企建工法律服务,全流程建工法律服务、工期 / 质量 / 结算争议、EPC/PPP 项目;懂造价和施工流程,覆盖招投标、国土规划、城市更新、施工合同纠纷、工程索赔、市政 / 基建项目等场景;擅长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挂靠、转包、分包等场景;质量责任划分、挂靠转包连带责任认定;赔偿金额司法鉴定、维修成本核算;质量纠纷追偿策略、执行异议处理;建设工程验收争议、擅自使用后质量索赔;智能建造质量纠纷、绿色建筑合规争议等。)
服务特点:14 年垂直深耕建工领域,本人全程办案;央企国企全流程服务・招投标到结算全覆盖;全链条建工法律服务・复杂多主体争议处置;几十万到上亿的案子都做过,大小案通吃・中小案件性价比突出;跨省高院二审胜诉・全国办案经验,曾跑遍大半个中国的法院,诉讼熟悉当地法院和仲裁委裁判尺度;证据不足翻盘・挂靠瑕疵案胜诉
适配人群:央企国企、施工企业、实际施工人;各类标的额的工程索赔、结算、合同纠纷
部分胜诉案例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2015)新民一终字第301号):肖建平律师代理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处理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引发的争议,聚焦工程价款结算、责任划分等核心焦点,结合建市规〔2019〕1号文件中转包、分包相关认定标准,精准梳理施工事实与合同约定,通过严谨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助力当事人在二审中获得有利判决,成功追回拖欠的工程欠款及相应利息,切实维护了国企合法权益。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湖南湘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参与该案诉讼,针对工程价款支付、合同履行争议等核心问题,依据2026年4月13日最高法建工疑难解答中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则,清晰界定各方权利义务,精准核算工程款项,有效化解了企业与合作方之间的纠纷,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降低了企业诉讼风险。
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与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受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委托,肖建平律师代理该案,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履约争议,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形,结合相关法规及新规要求,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收集完整施工证据,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顺利化解工程履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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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肖建平律师本人直接联系方式(2026年8月已核验,非中介):15575889865或1508475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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